《人的行为》第一篇人的行为 第二章 行为科学的一些认识论的问题
1、行为学与历史
人的行为科学有两个主要部门:行为学与历史。
历史是关于人的行为一切经验资料的搜集与有系统的安排。它研究人在无限复杂与变化的环境中所作的一切努力,以及含有偶然的、特殊的和个别的意义的一切个人行为。它检讨对于行为人发生指导作用的那些观念以及行为所引起的后果。它包含人的活动的各方面既有通史,也有范围较狭的各种专史。有政治和军事史,有思想和哲学史,以及人的生活其他许多方面的历史。人种学就其不是生理学、不是认识论、也不是哲学的这个范围内面成为心理学。语言学、就其不是逻辑、也不是语言生理学的范围内面成为语言学。
所有历史学的主题都是过去。历史学不能告诉我们对于所有的人的行为都有效的东西;也就是说,不能鉴往以知来。研究历史固然可使人明智,但历史本身并不提供可以用在实际事务上的任何知识和技能。
自然科学也是处理过去的经验。每个经验都是过去事情的经验,决没有发生在将来的经验。但是自然科学所赖以成功的经验是试验出来的,在试验中各个变动因素可以分隔地来观察。用这种方法累积起来的一些事实可以用来归纳。归纳法这个推论程序已证明有它的实用性,尽管在认识论方面,还有未圆满解决的问题。
人的行为学所必须处理的经验,总是一些复杂现象的经验。
人的行为不能在实验室里做试验。我们决不能做到使其他一切情事保持不变而只观察一个因素的变动。历史经验,也即一些复杂现象的经验,决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为我们提供一些经过了隔离的试验的”事实”。历史经验所传达的消息不能用来作为理论建构的材料,也不能作为预测将来的根据。每个历史经验都会有种种解释,而且事实上是以各种不同的方法去解释它。
所以实证论以及各派玄学的一些基设都是幻想。想以物理学或其他自然科学作楷模来改良人的行为学,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没有方法可以建立一套关于人的行为和社会事象的归纳理论。自然科学靠实验室的经验来肯定事否定一个假设,对于一般性的便是既不可能用实验来证明它是对的,也不可能用实验来证明它是错的。
在生产过程中,由许多因果关系错综交织而形成的一些复杂现象,不能考验任何理论。相反地,这样的一些现象只有用一些从其他的出发点预先发展出来的理论来解释才可了解。就自然现象来讲,对于一个事象的解释,决不可与那些已经由实验充分证实了的理论不合。就历史的事象讲,就没有这样的限制。注释历史的众可以很能自由地来些十分武断的解释。凡是有些事物须要解释的场所,人的心灵很容易特为这些事物捏造些不合逻辑的理论。
在人类历史的领域内有一个限制,是由人的行为学所提供的,这个限制类似那些实验过的理论对于自然科学的和生理的事象。人的行为学是一门理论的和系统的科学,而不是历史学。它的范围就是人的行为本身,至于与实际行为有关的一切环境,经常的、偶然的、个别的,一概不管
行为学的知识是纯形式的,一般的,而不涉及实质的内容和个别的情况。它所研求的知识是要在其情况完全符合它的假设和推理的所有场合都可适用的。它的一些陈述和命题不是来自经验。它们像逻辑和数学的陈述命题一样,是演绎的。它们不靠经验和事实和证明,也不受它们的反驳。这些陈述和命题,从逻辑上讲,从时间上讲,老师先于历史事实的任何理解。它们是了解历史事象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它们,我们就不能在事象的趋势中了解任何事物,只是看到千变万化的一团混乱。
2、行为学的形式的和演绎的特征
现代哲学有个时髦的趋势,就是不承认有先验的知识。据说,所有的人类知识都是来自经验。这种态度之形成不难了解,它是对于神学的夸张以及历史和自然哲学的虚妄之矫枉过正。玄学家急于想靠直觉来发现道德教条、历史演化的意义、精神与物质的本体、以及统摄物理、化学和生理事象的一些法则。他们的一些胡思乱想,显得他们一味地无视事实上的知识。他们深信:用不着参考经验,理智就会解释所有的事物,解答所有的问题。
现代自然科学的成功,得力于观察和试验的方法。无疑地,经验主义与实用主义,如果只是用在自然科学的一些程序方面,它们是对的。但是,如果否认任何先验的知识而把逻辑、数学、和行为学视同经验的和实验的学科,或视为不过是些异词同义反复语,其为十分错误,也是同样无疑的。
哲学家们关于行为学的谬见,是由于他们对经济学完全无知,而且也常常由于他们的历史知识贫乏得惊人。在哲学家们的眼光中,哲学问题的处理是一庄严崇高的事业,不可以与赚钱的低级职业等量齐观。大学的教授极不愿靠研究哲学来赚取他的所得;他一想到他是和工匠农民一样地赚钱,就感到耻辱。金钱的事情是卑鄙的,探究真理和永恒价值这类崇高问题的哲学家,不可以分心于经济问题而弄赃他的心灵。现代的哲学家,关于最基本的经济知识,一点也没有。
人类的思想有没有一些先验的成分(即,思想过程中必要而且必然的一些心智的条件,先于任何实际的概念或经验而存在的),这个问题决不可与“人如何获得他所特有的人类的心智能力”这个关于创生的问题相混淆。人的祖先是一些不具备这种心智能力的非人。他们只具有某些潜能,而这些潜能经过长期的演化,把人类变成理智的动物。这种转变之完成,是由于不断变动的大环境积世累代的结果,而且表现人类对于环境的适应。
从这个概念,可以顺理成章地导出另一个结论:在我们人前的祖先与我们后代之间有些不同的中间阶段。在那些阶段中,我们的祖先尽管还没有具备人类的智能,却已懂得一点推理的初步原理。他们所有的还不是逻辑的智慧,而是逻辑前期的(或不完全逻辑的)智慧。他们那些散漫而不完整的逻辑机能,从逻辑前期的状况一步一步地演进到逻辑的状况。理知、智能、和逻辑都是历史现象。逻辑之有历史,正同技术之有历史。我们所知道的逻辑,决不是智力演进的最后阶段。人类的逻辑是介乎人前的非逻辑与超人的逻辑之间的一般历史形象。理智和智慧,人类在生存竞争中这项最有效的装备,是动物学家不断演化中的成分。它们不是永恒的,也不是不可变的。而是短暂和无常。
再者,每个人在其人格的发展中所反复重演的,不仅是生物学的变形----从一个单细胞变到一个高度复杂的哺乳动物,而且也是心智上的变质----从一个纯植物的和动物的存在谈到一个理智的心灵。这种变化不在生前的胎孕期完成,只是在出生以后渐渐地觉悟到人的意识。所以每个人在其幼年总是从黑漆一团的蒙昧,一步步地走完人心逻辑结构的各阶级。
其次,就动物来讲。我们充分察觉到在我们人类的理智与动物头脑和神经的反射作用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但同时我们也察觉到在动物的身上有些力量在为求对事物的理解而挣扎。这些力量如同狱囚一样急想摆脱长期黑暗的劫数。我们之所以有此察觉,因为我们的情形也是一样:想突破我们心智的限制而无效果,想求得对事物的完全认知而终不可能。
但是,先验的问题是属于不同的性质。它不涉及意识和理智如何产生出来的问题它所涉及的是人心逻辑结构的主要特征。
一些基本的逻辑关系既不会得到实证,也不会受到反证。凡是想证明它们的每一企图,都须预先假设它们是有效的。因为我们不可能对一个心里不具备逻辑关系的人解释逻辑关系。所以想遵照下定义的规则来给逻辑关系下定义,必定是失败的。它们是在任何名目或实质的定义之前而存在的一些最初的命题。它们毕竟是些不可分析的元范。人心绝不会想得出不符合逻辑元范的逻辑元范。不管超人究竟怎样,就人而言,一些基本的逻辑关系是不可免的而且是绝对必要的。它们是认知、明了、和经验的先决条件。
基本的逻辑关系同样也是记忆的先决条件。在自然科学里面有一个趋势,是把记忆看作一个较普遍的现象。每个生物都会保存早期刺激的后果,无机物的现状是由过去所受的一切影响的后果而形成的。宇宙的现状是来自它的过去。所以我们可用一个不太恰切的比喻来说:我们地球的地质结构保存着一切早期的宇宙变化,而一个人的身体是他祖先的和他自己的一切命运和际遇的沉淀。但是记忆则完全不同于宇宙演变在结构上的调和与连续。它是一个意识的现象,因而它是以逻辑的演绎为条件的。心理学家曾经迷惑于为什么我们不记得胎孕时期和哺乳时期的任何事物。照佛洛伊德的解释,这是由于不愉快的回忆之受压制。其实那是由于无意识的情况没有什么可回忆的。动物性的无意识的行动以及对生理上刺激的自动反应,对于胎儿,对于婴儿,乃至对于成年人来讲,老师不会回忆到的。
人心并不是一张白纸让外在的事物在这上面写它们自己的历史。人心装备了一套用以理解现实的工具。人,从阿米巴进化到他的现状的过程中,获得这些工具,这些工具就是他心中的逻辑结构。可是这些工具必然是在任何经验之前的。
人不只是一个完全受环境支配的动物。他也是一个主动的行为人。而且行为的元范必然是在任何具体行为之先而存在的。
人不可能想象到一基本逻辑关系相冲突以及与因果关系和目的论的原则相冲突的元范,这个事实使得我们不得不接受可名之曰方法论的先验论。
第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再地证明思想与行为的一些范畴之不变性和普遍性。他与别人交谈,他想教导和说服别人,他向别人提出问题和答复别人的问题,他之所以能够如此,只是靠的大家有个共同的东西----也即人类理智的逻辑结构。“A会同时非A”或“取A舍B同时也会是取B舍A”这样的一些念头,简直是人心所不能想像的,荒唐的。我们不能领悟先乎逻辑的想法。我们不会想像一个不具有因果关系和行为意志的世界。
“在人心所可想像的范围以外是否还有些其他境界,而在那些境界里面有点什么东西在元范上是不同于人类思想和行为的”这个问题对于人没有什么关系。人心决不会有任何知识来自这样的境界。如果问:一些事物的本身是不是不同于它们表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否还有些我们所不能想像的世界和我们所不能领悟的想法?问这一类的问题是白问的。因为这些问题超出人的认知范围以外。人的知识受限于人心的结构。如果它(指人的知识----译者注)选择人的行为作为它探究的对象,那末,它就不会是别的,而只是一些行为元范,这些行为元范为人心所固有的,同时是人心对外在变动世界的投影。行为学所有的定理只指涉这些行为元范,也只有在这些行为元范的运作轨道内才有效。这些定理,对于梦想不到的不可思议的世界和关系,而不能提供任何知识。
因此,“行为学是人的行为学”这句话有双重意义。它是人的,因为在基本假定下严格界定的范围内,它的一些定理对于所有的人的行为都是普遍有效。而且,因为它只处理人的行为而不想知道关于非人(次人或超人)的行为,所以它是人的。
所谓原始人的逻辑不同
有一个普遍的谬见,认为Lucien Levy –Bruhl的一些著作是支持这样一个学说的:原始人心中的逻辑结构与我们文明人的绝对不同。相反地,Levy –Bruhl对于人种学全部可利用的资料仔细查究以后,关于原始人心智功能的报告,明白地证实了:基本的逻辑和思想行为元范,在野蛮人的心智活动中与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所发生的作用,是相同的。原始人的思想内容与我们的思想内容虽然不同,但形式的与逻辑的结构则是相同的。
不错,Levy –Bruh本人是坚持原始人的心理状态在本质上是“神秘的和逻辑的”;原始人的一些共同想像力是受制于”参与律”的因而与矛盾律毫无关系。可是Levy –Bruh对于逻辑前的思想与逻辑的思想工作所作的区分是指思想的内容,并不是指思想的形式和结构。因为他还说到,在像我们这样的人当中,受制于”参与律”的观念以及诸观念之间的关系,是与那些受制于推理律的而今同时并存的。也即是说,”逻辑前的和神秘的思想与逻辑的思想是并存的”。
Levy –Bruh把基督教的一些基本教义贬之于逻辑前的心灵境界。现在,对于基督教的一些教条以及神学经它们的一些注释都可以提出许多反对的理由。但是从来没有人敢于说基督教的前辈和其哲学家们,----例如其中的奥古斯丁(Augustine)和圣托马斯(St. Thomas)----所具有的心,其逻辑结构与我们现代人的完全不同。一个相信奇迹的可能性和实在性的人,会是错误的。但要揭发他的错误----像休姆和穆勒的那些明畅的论著所表现的----的确不比探究任何哲学的或经济学的谬误较少逻辑上的复杂问题。
据一些探险家和传教士的报告,非洲和玻里尼西亚Polunesia的原始人对于一切事物只具有最粗浅的认识,如果他可以避免,他不会去推究。欧洲和美国的教育家有时也报导他们的学生有这同样的情形。关于奈遮河(The Giner)的土人(The Mossi) Levy –Bruh引了一位传教士的观察报告:“和他们谈话只是讲些关于女人、食物,和(在雨季当中)收获这些事情”。可是许多现代的人以及牛顿的、康德的,和Levy –Bruh的邻人们,曾谈过一些其他的什么问题吗?
要从Levy –Bruh的一些研究得到结论,最好是用他自己所说的:“原始的心灵,也和我们一样,急想找些理由来解释所发生的事情,但是它寻找理由的方向,不同于我们的心灵所找的方向。”
一个急想有丰富收获的农夫,可能----依照他的想法----选择各种不同的方法。他也许举行某些魔术仪式,他也许来一趟朝山拜香,他也行向他所供奉的神灵贡献一番香火,或者他使用更多更好的肥料。但是不管他做什么,那总归是行为,也即,为达到目的而采用的手段。魔术,在较广的意义下,是技术的一种。驱邪赶鬼是一个有竟的有目的的行为,作为这种行为之基础的那些世界观,我们现代人大都斥之为迷信,所以被认为不适当的。但是,行为这个概念并不意含行为会达到所追求的目的。它只意含行为者本人相信他所采用的手段将可达成所想达成的结果。
所有的人----任何民族、任何邦国、任何年龄的人----心灵的逻辑结构都是相同的。人种学或历史都找不出与这个断言相冲突的事实来。
3、先验和真实
先验的推理,纯粹是概念的和演绎的。它只能提出一些同义反复语和分析的判断,而别无作用。它所有的含义都是逻辑地从其前提导出,原已涵蕴在那些前提里面。因此,按照通常的指责,它不能给我们的知识有何增益。
几何的一切定理都已蕴涵在那些公理里面。一个直角三角形的概念已含着毕达哥拉斯定理。这个定理是一句同义反复语;它的演绎归结于一个分析的判断。虽然如此,决没有人会概括地说几何不增加我们的知识,也决没有人会特指毕达哥拉斯定理不增加我们的知识。从纯粹的演绎推理等到的认知,也是创造的,并且为我们的心灵走进以前的禁地开辟着门径。演绎的推理之有意义,一方面是把那些蕴涵在一些范畴、概念、和前提里面的一切一切显现出来,另一方面又使我们知道它们所不蕴涵的是些什么。它的使命,就是要使那被掩盖的、以前所不知道的东西,明朗化。
在货币这个概念里面,已蕴涵货币理论的一切定理。货币数量说并没有把货币概念所未蕴涵的任何东西增加在我们的知识中。它是在转换、发挥、和展开货币概念;它只分析,所以它正同毕达哥拉斯定理与直角三角形这个概念的关系一样,是同义反复语。但是决没有人会否认货币数量说的主任委员价值。因为一个未受过经济理论训练的人,仍然不知道货币数量说是怎么一回事。过去曾有很多很多试图解决这些有关问题的努力,都一一失败。这正可说明我们现有的知识确是得来不容易。
先验的科学,不会传递我们关于真实的充分认知,这不是先验科学这个体系的缺陷。它的一些概念和定理,都是些精神工具,这些工具为我们开辟途径,使我们得以接近真实而进于完全理解;当然,并非它们本身已经是关于一切事物的真实知识的传问。真实,是变动不居的。理论与对于真实的理解,相互间不是对立的。关于人的行为一般的先验科学,也就是理论。没有理论,就不会对于人的行为的真实有所理解。
理智与经验的关系,很久以来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哲学家们处理这个问题,如同处理关于知识批判的一切其他问题一样,只涉及自然科学。他们无视了人的行为科学。他们的贡献,对于行为学而言是无用的。
在处理经济学认识论问题的时候,采用一种为自然科学所采用的解决法,这已是常事。有些著作家推荐Poincare的因袭主义(Conventionalism)。他们把经济推理的一些前提看作语言的或假设的惯例。其他的一些著作家又倾向于默认爱因斯坦所提出的观念。爱因斯坦提出这样的问题:“数学----不靠任何经验的人类理知的产物----如何会这么精密地合乎真实的事物?人的理知,不借助经验只凭纯粹的推理,就能够发现真实事物的情状吗?”他的答复是:“就数学定理涉及真实的而言,那些定理是不正确的,就它们是正确的而言,它们不涉及真实。”
可是,人的行为科学与自然科学根本不同。凡是想摹仿自然科学来建立一个行为科学认识论体系的人,都犯了可悲的错误。
作为行为学主题的人的行为,其赖以发生的根源,也即人的推理所由发生的根源。行为与理知是同原同质的;它们甚至可被视为同一情件的两方面。理知之所以能够(透过纯粹的推理)认清行为的基本特征,就是因为行为是由理知衍生出来的,不容争论的,如同正确的数学定理一样;而且这些宣是以其充分的正确性来指点见之于现世的和历史的行为的真实面。行为学教给我们关于一些真实情事的正确知识。
行为学的起点不是对于一些公理的选择,也不是关于处理方法的决定,而是关于行为本质的深思熟虑。“行为学的一些范畴未在其中充分而完成显现的”
行为,事实上决不会有。“手段与目的,或者成本与收益,不能在其中明白区分的”行为方式,也决无法可以想像。决不会有什么事情仅仅是近乎或不完全合乎“交易”这个经济范畴。要,就是“交易”;要,就是“非交易”。对于任何交易而言,所有关于交易的一般定理,连同它们的一切含义,都是充分有效的。决没有从交易到非交易或直接交易到间接交易过度的情事。我们的经验决不会与这些论述相冲突。
与这些论述相冲突的经验之所以不可能有,因为凡是天有关于人的行为的一切经验,都限之于行为学的一些范畴,只有经由这些范畴所提供的一些分类表,我们决不能辨识和了解任何行为。我们只会看到一些活动,但不会了解购买或出售,也不会了解价格、工资、利率等等。我们之所以能够获有关于买卖行为之经验,而又无关乎我们的感官是否也同时接触到外在世界这方面的一些活动,这只是由于行为学分类表的应用。不借助于行为学的知识,我们对于交易媒介决不会有任何了解。假若我们不具备这类先在的知识而看到一些铸币,我们只会认为那是一些金属的圆块而已。关于货币经验的获得,必须首先知道“交易媒介”这个行为学的范畴。
关于人的行为的经验之所以不同于关于自然现象的经验,就是由于前者以行为学的知识为必要条件。自然科学的方法之所以不能适用于行为学、经济学、和历史之研究者,原因在此。
当我们断言行为学之先验性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想为将来计划一门不同于传统的行为科学的新科学。我们并不是说关于人的行为之理论科学“必须”是先验的,而是说它“是”如此,而且“总是”如此。凡是考虑到人的行为所引起的问题的时候,必然地要涉及些想了解周遭的变故,想发现什么政策或行动最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的政治家、政客、或一般公民,就这一点来讲,他们都是如此。人们在开始讨论的时候,也许会涉及某些具体经验的意义,但是这个论辩必然会离开有关事件的那些偶然的和枝节的部分,而转到一个基本原则的分析,而且不知不觉地会把那些引起辩论的事件完全抛弃了。自然科学的历史,就是一些被经验所否定的学说或假设的记录。试回想被伽利略所驳倒的力学的谬误和燃素理论的命题。在经济学史上没有这样的记录。在逻辑上互不相容的一些理论,其主张者每每把同一事件来证明他们的理论是等到经验支持的。其实是这样:人的行为所引起的现象,都是复杂现象;凡是关于一个复杂现象的经验总可以用各种相反的学说来解释。至于这个解释是否叫人满意,那就要靠对那些预先凭经验推理而成立的有关学说的鉴定。
历史不会教我们任何通则、原则、或法则。我们无法从历史经验归纳地等到关于人的行为和政策的任何理论或定理。历史的资料,如果不能靠有系统的行为学知识来澄清,来安排、来解释,那就只是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象而已。